以「共通性載具-手機條碼」或「已歸戶於手機條碼之其他載具(如會員卡、悠遊卡、iCash卡及信用卡等)」儲存雲端發票皆可。
以111年未對獎期間內儲存之雲端發票為主,每張發票消費金額新台幣12元(含)以上始予計入。
請在登入頁面中點選忘記會員密碼,輸入您註冊的手機號碼及e-mail,系統會發送變更密碼至您的e-mail。
消費 48 小時後運用財政部「統一發票兌獎」APP或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查詢,亦可至便利商店多媒體資訊機(KIOSK),輸入手機號碼及驗證碼查詢。
※申請後需至e-mail收取驗證信函,點選「手機條碼開通頁面」完成驗證後,才能使用「驗證碼變更」及「中獎通知」功能。
登入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或下載財政部「統一發票兌獎」APP→點選忘記驗證碼(密碼)→輸入手機號碼及經驗證後之e-mail→按下重發驗證碼(密碼)→系統發送新驗證碼至該e-mail。
完成共通性載具-手機條碼申請後